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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10来源:科研处(艺术实践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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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简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响应“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办公厅推进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由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哈尔滨音乐学院主办、声乐歌剧系具体承办的“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项目将于2023年7月开班授课。

《“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项目针对解决目前高职院校声乐教师队伍存在的供需不匹配、结构矛盾突出、综合能力不强、“双师型”人才短缺等问题,提供优质的声乐培训,提高高职院校声乐教师队伍的声乐理论能力、演唱水平和教学水平。以哈尔滨音乐学院优秀的教学硬件设施为基础,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师为教学主体,聘请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等著名专业音乐学院的声乐教授,开展面对普通师范院校类、高职类音乐专业教师的声乐技能培训,从而提升我国职业教育中声乐学科的教学水平。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主体简介

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艺术类高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学院依托哈尔滨对俄地缘优势及音乐文化传统,按照国际化、高水平的办学定位,明确精英式人才培养模式,确立“高位起步、精英培养、尖端打造、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致乐崇德”的院训,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甘于奉献、敢创新路”的建院精神,致力于培养“品德优良、专业优秀、气质优雅”的高水平音乐人才,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

哈尔滨音乐学院设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个一级学科均获批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并入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学科梯队获批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院设置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5个本科专业,涵盖美声唱法、民族声乐演唱、西洋管弦演奏、民族管弦演奏、钢琴演奏、音乐学理论、作曲、指挥、艺术管理、舞蹈表演10个专业方向,依托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音乐学系、作曲系、艺术学系8个本科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和人才培养。2020年9月,学院实现面向全国自主招生。建院以来,学院已培养毕业生605人,其中本科生397人(其中87人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187人,博士研究生21人。目前,学院有本、硕、博在校生共1054人,其中本科生654人、硕士研究生306人、博士研究生94人,本科生占学生总数62.05%,硕士研究生占学生总数29.03%,博士研究生占学生总数8.92%。

二、培训安排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开展为期1年的声乐艺术培训,项目课程以线上课、线下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形式多样。针对中职、高职、本科院校声乐教师的工作特点,开课形式分为线上理论课与线下技能课。共计培训20名学员。声乐教学方面在培训初期根据学员和声乐导师互选为每名声乐教师分配4名学员进行分班教学,力求让每一位学员在培训期内获得声乐及音乐理论方面的最大提升。

开班时间为一期线下班、二期线上班和三期线下班。在基本课程外设置多次采风、调研活动并到哈尔滨音乐博物馆、哈尔滨大剧院等地进行观摩学习,以丰富学员学习生活。计划开办项目中期学员汇报音乐会1场,项目结项汇报音乐会1场。共开设课程10门,培训总时长共60天。线下培训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线上培训使用腾讯会议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课(沦陷时期哈尔滨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思政课),声乐教学与实践课(声乐大师课、声乐技巧课、声乐专题讲座、合唱指挥课),外语语言语音课(俄语、意大利语)。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

(1)第一次培训

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7日

课程类型:线下课

课程安排:专家声乐专题讲座和声乐大师班、意大利语基础课、合唱指挥课

主要日程:开班仪式-师生小组见面会、观摩学习、汇报音乐会

(2)第二次培训

时间:2023年9月12日-11月30日

课程类型:线上视频课

课程安排:沦陷时期哈尔滨音乐史、俄罗斯声乐艺术在哈尔滨的萌起与流变、音乐欣赏、音乐思政课,意大利语歌曲范读、俄语基础拼读课

(3)第三次培训

时间:2024年1月15日-2月3日

课程类型:线下课

课程安排:哈音教师(五位)声乐技巧课,俄语歌曲范读课

主要日程:音乐会观摩,研讨小结、外出采风,培训结课仪式

(二)导师团队

本项目导师团队以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师为主体,聘请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等著名专业音乐学院的知名声乐教授任教,理论课程教师由哈尔滨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的骨干教师以及博士后组成。

校外导师:

宋波: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男高音歌唱家

王宪林: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男高音歌唱家

徐敦广: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曲波:解放军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音乐系,教授,硕士生导师,男中音歌唱家

曲歌:沈阳音乐学院声乐系教授,硕士生导师,男高音歌唱家

校内导师(实践):

王鸿俊: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男低音歌唱家

张金花: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女高音歌唱家

张渊春: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女高音歌唱家

李雷: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声乐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男中音歌唱家

金虹: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女高音歌唱家

曲媛: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艺术指导

李木子: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艺术指导

卢峰: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艺术指导

校内导师(理论):

王岩:哈尔滨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岩:哈尔滨音乐学院作曲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曲娜:哈尔滨音乐学院学生处处长

王楚乔: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师,旅德青年男高音

孟醒: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师,旅俄青年男高音

岳亚: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博士后流动站人员

(三)项目培训成果

1.在第一阶段培训结束举办学员中期成果展示音乐会。

2.项目进行中期后,对学员进行教学工作反馈统计,形成培训结业报告1篇。

3.在培训课程结束后举办“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班结业音乐会。

(四)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的特点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出勤率低于集中培训周期90%。

三、项目招生

(一)招生对象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参加培训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无师德师风问题且能保证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学习。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入选学员20名。

(二)报名条件

1.从事一线声乐教学的中职、高职、本科院校在职声乐教师,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声乐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具有一定声乐表演经历,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声乐从业者。

3.年龄原则上为30—45周岁。

注: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上述三项条件,本年度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1日-2023年6月26日

2.报名方式:登录哈尔滨音乐学院官方网站下载报名有关表格(见附件1、2)并如实填写。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命名为“01-姓名-单位-报名表”。

(2)演唱视频:自选演唱中、外作品各一首,每一首作品单独录制视频,每个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MP4格式,将两个视频分别命名为“02-姓名-曲目名称1-工作单位”“02-姓名-曲目名称2-工作单位”。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要求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03-姓名-单位-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在职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要求扫描成4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04-姓名-单位-学历证书”“04-姓名-单位-学位证书”“04-姓名-单位-在职证明”“04-姓名-单位-职称证书”。

(5)如在报名表中填有省部级以上声乐比赛获奖信息,请提交与之对应的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所有获奖证书扫描成一份文档,命名方式:“05-姓名-单位-获奖证书”。

(6)报名汇总表:要求信息填写与报名表一致,填写完成后将excel文件与其他材料一同打包。

(7)请报名者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为“×省×市×单位《“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报名材料”,务必于2023年6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hongjun@hrbcm.edu.cn。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单位-“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

(四)录取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员遴选由项目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在指定时间内投送申报材料的学员进行筛选及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最终入选的学员。录取名单将于2023年7月20日前,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课程表,同时录取结果将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人员须在指定日期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因学员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第一次培训报到事项

1.报到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16:30)

2.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中厅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交通费报销要求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均由项目主体哈尔滨音乐学院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如下:

1、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一次性往返于哈尔滨市(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2、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哈尔滨市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在向主办方报备后乘坐飞机】;距离哈尔滨市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哈尔滨音乐学院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如下:

(1)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

(2)飞机:经济舱

(3)其他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

注: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哈尔滨市(集中培训地点)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哈尔滨音乐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哈尔滨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孙涵收,电话18698589468)。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孙涵、王佳男

单位:哈尔滨音乐学院

联系电话:18698589468,15940061307

邮箱:wanghongjun@hrbcm.edu.cn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哈尔滨音乐学院

邮编:150000

附件1《“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高师高职类”声乐教学人才集中培训》报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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