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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来源:研究生部

根据《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及导师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陶亚兵、关杰等2位导师可招收申请审核制考生。

二、招生名额

申请审核制方式拟招生1-2人。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请详见暂行办法(详见附件)。

四、选拔程序

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学院统一组织审核和综合面试,择优录取。经考核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9年3月4日至3月2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2019年4月1日至2日将以下申请材料(自备档案袋统一装入,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学科、报考导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由考生本人送至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主楼427室)。所提供材料均须真实齐备,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伪造,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所申请导师及校外2名同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当场审验后返回考生,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证明),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3500字)。

(三)初审

4月3日至4日,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四)答辩考核

4月17日,学院组织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成考核意见。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

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导。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申请人简要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名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6个。根据培养需要,专家组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五)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它

(一)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当年度招生计划,每名导师每年通过申请审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数不超过1人。

(二)报名费150元。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



附件:相关材料


研究生部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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