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研究生招生

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来源:研究生部

根据《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及导师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陶亚兵、关杰、王鸿俊等3位导师可招收申请审核制考生。

二、招生名额

申请审核、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三种方式共同招生,总计划预计为15人。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请详见暂行办法,具体详见附件1。

四、选拔程序

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学院统一组织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复试。今年普通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共同进行复试,并根据导师招生限额择优遴选,不再单独组织复试和综合面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0年3月4日至4月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2020年4月6日至4月8日将以下申请材料(自备档案袋统一装入,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学科、报考导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由考生本人送至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主楼531室)。所提供材料均须真实齐备,如发现材料缺失或伪造,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所申请导师及校外2名同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当场审验后返回考生,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证明),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3500字)。

(三)初审

2020年4月9日至10日,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通过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四)复试

申请审核制考生与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方式考生共同进行复试,并根据导师招生限额择优遴选,不再单独组织复试和综合面试。同一研究方向同一导师的复试考生,如三种招生方式都有,或仅是有普通招考和申请审核,或仅是申请审核方式的考生,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与专业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详见学院官网。

(五)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它

(一)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当年度招生计划,2020年每位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原则为1人。

(二)报名费150元。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暂行办法》的通知


研究生部

2020年1月13日


  • 附件【20200113174831.doc】已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