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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调整2022年(上海考生)招生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6来源:教务处

因上海高考延期进行,为保证上海考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年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在上海市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拟采取“参照标准法”拟录取上海考生。

“参照标准法”是指对其他省份正常录取,如上海有合格考生,进档考生相关成绩达到本专业已有录取标准的,予以录取。我院拟在音乐表演专业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将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民乐低音提琴)1 个未完成计划调整到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扬琴)。

公示期为8月6日-8月8日。


哈尔滨音乐学院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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