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文件要求,我院2026年将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骨干计划),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3人,其中录取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有权对招生计划进行综合考量,统筹分配。本章程中的招生计划为预估计划,准确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三、招生方向
我院骨干计划招生方向为《哈尔滨音乐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招生方向,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
四、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五、报名确认
1.考生须满足《哈尔滨音乐学院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关于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2.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使用本人研招网的账号登录,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请考生提前在平台申请资格,在我院报名截止前,完成审核。
3.在线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报名信息只限一条且务必缴费完毕,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哈尔滨音乐学院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完成报名确认等相关环节。
六、考试录取
1.“骨干计划博士生”所有考核要求与普通计划考生要求一致,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2.2026年每个招生导师(导师团队)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不区分研究方向)原则上为1人。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队。
3.考生总成绩为专业考核成绩,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依据报考导师招生限额(不区分研究方向)按照准考审核分档和总成绩择优遴选录取。经审核确定为A档的准考考生优先录取;若考生均为A档、均为B档或无档位划分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骨干计划博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5.在职“骨干计划博士生”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非在职“骨干计划博士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院。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我院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培养毕业
1.骨干计划与普通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院相关规定缴纳。
2.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非在职的“骨干计划博士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音乐学院等相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说明
1.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哈尔滨音乐学院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国家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2.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rbcm.edu.cn,手机网站可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微信公众号登陆。办公电话:0451-58597699,联系人:蒋老师,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