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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5-04-27来源: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校企合作,为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搭建高质量合作平台,4月26日上午,哈尔滨音乐学院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主楼A511举行。哈尔滨音乐学院院长宋飞,副院长、党委委员崔志林出席签约仪式,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陈易灵,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经理乔杨柳,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及民乐钢琴联合党总支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处(部)长曲娜主持。

宋飞代表学院热烈欢迎陈易灵一行的到来。她表示,学院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已在学生实习、研学活动等方面建立良好合作基础,此次协议签署标志着双方关系迈入新阶段,希望通过此次合作,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为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注入新动能。

陈易灵表示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始终以弘扬民乐文化为己任,与哈尔滨音乐学院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理念一致,双方将通过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平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为民乐文化推广、艺术创新探索校企合作新途径。

崔志林与陈易灵分别代表校企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哈尔滨音乐学院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区域文化艺术产业服务水平注入新的力量,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共同打造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新标杆,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输送高水平音乐人才。

文字、图片来源: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编审:宣传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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