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https://www.hrbcm.edu.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本次人才引进: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尚未办结、未作出处理结论的人员;
4.受到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政务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类别
1.领军人才
指各类国家级人才、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内著名音乐家、音乐理论家,或就职于海外著名音乐学院的教授及其他经学院研究认定学术地位水平相当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
2.优秀拔尖人才
指省部级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学术地位水平相当的专家学者;或曾获得过文华奖、金钟奖最高级别个人获奖或其他业界公认同等水平的国内音乐类奖项的一等奖;或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A类国际艺术比赛的三等奖及以上(或成绩排名相当三等奖及以上名次);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其他经学院研究认定具有相当层次或水平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
3.学术骨干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本学科领域相关的《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B类及以上国际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其他业界公认同等水平的国内音乐类奖项,以及其他经学院研究认定具有相当层次或水平的人才,原则上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三)具体待遇“一人一议”,并与学院签订人才引进协议。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申请人通过邮箱进行报名。申请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音乐学院引进人才信息表》(附件2)及《哈尔滨音乐学院引进人才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护照;
(3)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结果为准;
(4)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和结项证书,以及可证明本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1.学院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用人单位,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相关经验、学术成果、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凡与哈尔滨音乐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逐一填写清楚。与申请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三)考核
学院成立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进行考核。
(四)心理测试及体检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引进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如有异常,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学院对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备案
1.根据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学院官网https://www.hrbcm.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学院调查核实。
3.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审批。
4.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批。
(七)聘用
1.经省人社厅审批通过后,通知拟引进人员报到,按“一人一议”方式确定相应人才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信息通过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发布。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引进任何环节,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学院将对引进过程全程监督并对申请人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引进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三)本公告中人才引进条件与学院现行人才引进文件中条件有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音乐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方式
人才引进情况及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451-58597622,邮箱:2017027@hrbcm.edu.cn。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
纪检监督电话:0451-58597656
附件:
附件1:哈尔滨音乐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pdf
附件2:哈尔滨音乐学院引进人才信息表.doc
附件3:哈尔滨音乐学院引进人才思想政治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