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进度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的组织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教学系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
由原则上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为成员的推免接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的推免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实施等工作。
二、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各教学系推免生接收计划均预计为2人,剩余推免计划将自动划转至普通计划。
三、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生源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学术学位的推免生须具有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代表性科学研究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的推免生须具有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代表性艺术实践成果。
四、接收程序
(一)发布办法。9月25日,学院发布《哈尔滨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面向社会公布推免生接收计划。
(二)考生报名。9月28日开始,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进行报名,选择我院作为填报志愿,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哈尔滨音乐学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申请表》电子版;
2.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提供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和艺术实践成果扫描件。
请将以上材料进行打包压缩并于10月6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2018006@hrbcm.edu.cn,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推免申请”,邮件主题同此,逾期未发送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10月8日至10日,研究生部会同相关教学系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准予复试者发出“待复试通知”,并在学院官网统一发布复试通知。
(四)推免复试。10月11日至15日,研究生部组织相关教学系对申请者进行复试,考生需要按照复试通知完成复试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公示。10月16日至19日,学院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部将在学院官网对本年度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研究生部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各教学系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认真研究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集体决策。研究生部要对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公示,畅通咨询申诉渠道。
(二)平台指定。“推免服务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环节均在此系统内进行。
(三)申请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校的推免生,我校将不受理其申请;
2.在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通报推荐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未解除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其它说明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二)招生联系人:蒋老师;招生联系电话:0451-58597699;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597656。
附件:附件-哈尔滨音乐学院2025年推免生接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