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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后招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来源:科研处(艺术实践处)

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艺术类高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获批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一级学科入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

学院设立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结合学院多年学术积累和跨学科研究优势,培养立足国家文化战略、艺术龙江发展和社会经济需要的音乐与舞蹈学科研实践人才,推动学院专业建设、科研创作与艺术实践发展。

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能够按要求在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在申请学科领域已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CSSCI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论文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第二),或论文1篇(本人第一作者);

2.出版学术专著、国家级统编教材或规划教材(独著或本人实写3万字以上);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展演三等奖以上(多人获奖需排名第一)。

二、招收类型

(一)全职博士后——根据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以师资补充和人才储备为目的招收的博士后。

(二)科研博士后——根据学院科研发展和项目研究需要, 依托具体科研任务招收的专职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

三、工作期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2年,因科研工作需要延期者,应提交延期申请,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请

(一)时间安排

1.博士后全年招收,择优录用。

2.全职博士后按学院确定的年度计划招收,原则上不限定招收名额;科研博士后由院博管办按需招收,由合作导师选拔、择优推荐。

(二)报名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2.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

3.《博士后申请表》;

4.《博士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答辩决议书》或“同意授予学位意见”);

5.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6.《就业报到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

7.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请将所有申请材料存储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考核

流动站组织包括合作导师在内的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面试审核,院博管办负责通知审核通过人员,注册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申请进站。

六、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具体参考《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与《哈尔滨音乐学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二)在站期间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可按照学院规定享受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工作量认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哈尔滨音乐学院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451-58597706

E-mail:hykyc@hrbcm.edu.cn

哈尔滨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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