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哈尔滨音乐学院(筹)工作人员选调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19来源:

哈尔滨音乐学院(筹)工作人员选调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哈尔滨音乐学院筹建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黑政函〔2015〕7号)文件精神及哈尔滨音乐学院建设规划,拟于近期开展哈尔滨音乐学院(筹)工作人员选调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勤勉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人员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有利发展原则。着眼于学院长期发展建设需要,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选调相应岗位工作人员。

(二)个人自愿原则。符合选调条件者,自愿报名,参与竞争。

(三)组织推荐原则。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党委认真研究,择优推荐。

(四)公开选拔原则。按公布的选调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

(五)择优录用原则。按照考核成绩,择优录用。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廉洁自律。

(二)哈尔滨师范大学和黑龙江大学具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在职职工。

(三)具有副处级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处级不超过50周岁,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双肩挑干部可放宽。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拟选调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包括:

1、文书综合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正科级1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文书管理工作经历;

2、党群工作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正科级1人,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党群工作经历;

3、纪检监察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正科级1人,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党群工作经历;

4、人事管理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正科级1人,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5、财务管理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正科级1人,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6、教务管理1人,正科级,要求具有3年以上教务管理工作经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拟从已选调教师的双肩挑干部中产生);

7、外事管理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俄语专业正科级1人,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外事管理工作经历;

8、学生教育管理3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科级2人,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9、后勤、资产管理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资产管理或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正科级1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历;

10、公共课教务管理1人,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3年以上并具有公共课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11、研究生教育管理2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且具有研究生音乐专业教学工作经历;正科级1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12、图书资料3人,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1人,正科级1人,具有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人,均要求具有3年以上图书资料岗位工作经历;

13、网络管理2人,副处级以上1人,要求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网络管理工作经历;正科级1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设备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提到的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四、考核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省教育厅组织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履职能力、职业操守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按照岗位分组打分排序,择优录用,分数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五、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

个人登陆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hrbcm.edu.cn),下载《哈尔滨音乐学院(筹)选调工作人员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打印一式7份送至所在学校人事处。

(二)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学校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择优推荐,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本人送交材料

报名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和个人申请表送交哈尔滨音乐学院筹建办。

(四)面试考核

考核专家组按照选调岗位顺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包括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个人陈述应包括个人的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工作设想等内容,不超过5分钟。

专家组根据相应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个人陈述及问答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按岗位分组分别排序,并按照各岗位选调名额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

对通过考核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确定选调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落哈尔滨音乐学院(筹)编制,保留选调人员原级别。

六、纪律要求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接到本通知后,各单位受理个人报名并组织考核推荐,2015年3月25日前由报名人员将申请表等报名材料送交哈尔滨音乐学院筹建办(黑龙江大学C区留学生公寓1311房间),面试考核时间定于2015年4月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丁 健、于博瀛

联系电话:86604041转1311

附件:《哈尔滨音乐学院(筹)选调工作人员申请表》

【关闭】